公益广告规范设置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价值导向正确 :公益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内容规范
公益广告内容应当与商业广告内容相区别,商业广告中涉及社会责任内容的,不属于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应保证质量,内容健康、文明、诚信,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
公益广告应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达到“抬头可见、驻足可观”的效果。
设置位置和形式
突出用好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交站牌、地名牌、建筑围挡、道路隔离护栏、灯杆道旗、楼宇电视等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如LED显示屏、播放视频动画、平面广告、立体广告等图文并茂的载体)。
设置点位应包括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场所等,确保内容更新及时、布局合理、比例协调。
严格控制规模,避免过度设置,确保广告设置与城市景观风貌相协调。
审核和管理
设置户外公益广告需经过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规范,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定期对公益广告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广告设施正常运行,内容健康、文明。
企业参与
企业出资设计、制作、发布或冠名的公益广告,可以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但不得标注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及其他与宣传、推销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内容。
社会责任
公益广告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引领文明风尚。
通过以上规范,可以确保公益广告在传播文明理念、提升城市形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维护城市的整洁和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