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 可以发言,但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发言权:
县人大主任作为列席人员,虽然能够旁听和发言,但没有表决权。
议程安排:
是否发言取决于会议议程是否有安排发言的环节。如果没有安排,最好不要发言,即使发言也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角色定位:
县人大主任在常委会中属于“编外人员”,这种安排背后有一套复杂的权力平衡机制。
综上所述,县人大主任在列席县委常委会时可以发言,但应遵循会议议程和自身角色定位,避免在没有安排的情况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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