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考核评价标准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考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核内容和标准:
基本设施考核
消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应良好,无严重缺损,确保正常使用。
专业服务管理考核
制度需完善且执行良好。
园区内无重大失窃事件、重大火灾事件、重大治安事件。
无责任性设备差错与事故。
服务管理需到位,无脱岗、不失责、不违规情况。
满意率测评标准为80分。
治安巡防大队绩效考评
考核范围涵盖全体民警。
考核原则包括总分150分,基础分为100分,另50分为单项工作加分项目。
日常工作重点考评工作实绩,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
综合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合格),60—69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社区治安防范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公安派出所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场所及危险品管理。
考核办法包括查警综平台或纸制台账,掌握重点行业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督促指导进行安全教育。
治安员考核
招聘条件包括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至3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文化知识考核内容包括掌握宪法、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制度等基本知识,熟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法律规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
考核指标包括治安案件数量、破案数量、案件破案率等。
注重对辖区内灰色地带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和巡查力度。
群防群治工作能力、应急管理能力等指标。
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提高治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独立犯罪、经济犯罪等类型犯罪的有效打击和预防能力,建立健全反腐和惩治黑恶势力机制。
公司信访维稳、治安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建立信访组织、信访制度落实情况等。
考核标准包括单位无信访专(兼)职管理人员扣分、信访制度缺一项扣分、一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扣分等。
这些标准和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以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