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持董事会会议和日常工作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并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定
董事长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定和决议,并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公司全面管理
董事长主持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代表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财务和资金管理
董事长负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以及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方案。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事任免
董事长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基本管理制度制定
董事长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制度规定的执行落实。
对外代表公司
董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签署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发行的文件。
监督和审核
董事长监督公司各级领导人员的履职情况,加强对重点权力和岗位的监管,并对公司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出建议和评价。
重大事项决策
董事长主持企业的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或决策层会议,做出决策。
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董事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综上所述,国企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涵盖了公司管理的各个方面,从日常运营到重大决策,从财务资金到人事任免,再到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司在法律框架内高效运作,实现股东和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