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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两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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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两评议”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具体内容包括:

报告内容

地方党委常委会或单位党委(党组)每年需向全委会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会议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提拔的干部名单、这些干部的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等。例如,市委书记或县委书记会在全会上专门报告今年干部选拔的情况,包括提拔了哪些干部,这些干部有哪些特点,存在哪些问题等。

评议对象

评议分为两个部分:

对党委全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评议:由参会人员填写测评表,对党委全年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评议。

对本年度提拔干部个人的评议:对今年提拔的干部个人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将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监督。

实施方式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探索开展全委会委员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的工作。

反馈与整改

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通过“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可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