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的工作内容及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畅通。
纠正和制止非机动车、行人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参与城市建设,规划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
处理交通事故
及时到达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抢救伤员、疏导交通、维护现场秩序。
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公路治安秩序。
协助刑警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交通事故逃逸案件。
依法管理机动车和驾驶员
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与核发牌证。
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及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对辖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面向面向社会和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
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参与城市规划和交通设施管理
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其他职责
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和车辆损失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收集交通信息和民情民意,参与制定最适合的交通规则。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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