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复核不定等次是指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因未达到评优评先标准或存在考核情形限制,暂不授予任何等级次的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定义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不定等次。其中,不定等次表示教师未满足评优评先的量化标准,但可能通过后续工作表现改善而调整等级。
二、适用情形
试用期或见习期教师 正在见习或试用期未满1年的教师需参加考核并撰写评语,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依据,但暂不评定具体等级。
受纪律处分人员
当年受到政纪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直接定为 不合格等次,处分期间仅写评语,不参与等级评定。
正在接受审查人员
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的人员,考核仅作年度评价,暂不评定等级。
三、与“不合格”的区别
不定等次: 未达到任何等级标准,但保留未来评优机会; 不合格
四、后续影响
不定等次教师需通过后续考核改善表现,可能转为合格或优秀等级;
不合格教师可能面临降职、解聘等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或单位对具体情形的界定可能略有差异,建议结合单位最新政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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