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疫工作补助的发放范围主要覆盖以下人群,具体分为直接参与防控工作的人员和参与防控任务的其他人员两类:
一、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
一线医务人员 包括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发热门诊、缓冲病房工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诊疗、居家治疗感染者健康监测等工作的医务人员。
防疫工作者
涵盖参与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二、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人员
社区工作者
城乡社区工作者(含村“两委”成员、专职工作人员等)参与疫情防控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获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村级防疫员
各级财政补助村级防疫员,市级补贴标准为每月150元(含省级70%、市/县区30%),用于购买疫苗等防疫物资。
三、其他特殊群体
困难群众: 如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困难残疾人及困境儿童家庭,可能获得临时生活补贴(如江都区740元/户)。 动物防疫员
补助标准与发放原则
标准差异:直接接触病例人员补助300元/天,其他人员200元/天;社区工作者100元/天。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实行属地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先由地方垫付后结算。
发放对象:以实际工作表现和属地管理要求为准,如江都区明确将补贴发放给封控管理区域内的特定困难群体。
注意事项
补助政策具有阶段性,部分地区(如江都区)的补贴标准可能低于全国统一标准;
不同地区对“直接接触病例”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央及地方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