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业病鉴定久拖不结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
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如果单位不配合职业病鉴定,且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职业病诊断机构应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督促和调查。同时,职工也可自行向安监部门举报投诉。
卫生行政部门
职工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
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鉴定。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
若劳动仲裁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及时行动:劳动者应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投诉和申诉的有效期限。
收集证据:在投诉和申诉过程中,劳动者应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职业病诊断申请书、诊断证明书、单位不配合的相关证据等。
寻求专业帮助:如有条件,劳动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通过以上途径,劳动者可以有效地推动职业病鉴定的进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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