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评议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具体划分和实施要求如下:
一、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的评议)
评议等级划分 采用“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 优秀:
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积极参与组织生活;
- 合格:基本符合党员标准,能履行党员义务;
- 基本合格:存在一定差距,需加强党性修养;
- 不合格:严重违反党纪或未履行党员义务。
实施频率与方式 一般每年开展1次,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进行,采用民主测评形式,结合个人自评、互评和群众评议综合评定。
作用与意义
通过评议加强党性教育、监督管理,促进党员自我提升,增强党组织活力。
二、党员对党支部的评议
评议内容
侧重评价党支部的工作业绩、组织生活质量、服务群众能力等,通常包括:
- 党支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党员教育管理是否规范;
- 党建活动是否丰富有效;
- 服务群众、推动发展是否取得实际成效。
实施形式
一般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采取会议讨论、书面评议等方式,由党员对党支部整体工作进行评价。
三、其他相关说明
评议依据: 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结果应用
以上两种评议类型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党员评价体系,旨在通过自我监督和集体智慧提升党员素质与党组织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