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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幸力词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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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幸力,也称为不可抗力,是指 合同订立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些情况通常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政府行为(如征用、征用)、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时,属于法定免责,合同应当延期履行。不可抗力消失之日起恢复履行。当事人认为不需要继续履行的,可以协商终止或者终止合同。

在法律上,不可抗力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包括:

自然灾害:

如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现象,这些是人力无法抗拒的。

政府行为:

如政府的征用、征用等行政行为,这些行为也是不可预见的。

社会异常事件:

如罢工、骚乱等社会事件,这些事件也是不可预见的,并且人力无法抗拒。

在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不负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或引起财物毁损的,不负赔偿责任。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列出不可抗力的条款,以便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