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德师风“十不准”和“十严禁”的具体内容,综合多部门文件及教育部门要求,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
严守政治立场:
不得发表与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不传播虚假信息或不当言论。
维护权威:
对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决策或“先斩后奏”。
二、师德行为规范
禁止体罚与歧视:
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禁止歧视、侮辱、孤立学生。
廉洁从教:
不准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宴请,不得以教谋私。
三、教学纪律要求
规范教学行为:
不准无教案上课、旷工早退,不得擅自调课或代批作业。
杜绝学术不端:
严禁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学术评价要实事求是。
四、社会公德与职业操守
言行文明:
不得在课堂接打电话、吸烟,公共场所要遵守秩序。
维护形象:
不得参与赌博、酗酒、色情活动,自觉维护教师职业声誉。
五、家校关系处理
尊重家长:
不得训斥、指责家长,需通过正规渠道沟通学生情况。
规范家教行为:
不得强制或变相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得接受家长财物。
六、其他重要规定
禁止违规收费:不得巧立名目收取非政策性费用,严禁违规征订教辅材料。
加强自我约束:节日期间要严守廉洁自律,避免接受礼品礼金或宴请。
以上内容综合了教育部门发布的文件精神,旨在规范教师行为,提升师德水平,保障学生权益。教师需以《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遵循,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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