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范和公开信息,“三公经费”中的会议费使用有明确限制,主要用于以下合规场景:
工作检查与业务交流 会议费主要用于接待县、市、乡镇等有关部门到我局的工作检查、业务交流等活动,确保活动符合公务性质且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简化会议形式
严格限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优先使用机关内部会议室,能简化形式的一定要简化,以降低费用支出。
禁止用途: 不得用会议费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不得超预算、超范围或超标准开支。 管理要求
会议费需有明确预算且严格审批;
会议内容应与公务直接相关,避免娱乐性质。
若需报销会议费,需提供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费用明细等合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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