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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孽犹可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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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是一句流传甚广的汉语俗语,其含义和背景可归纳如下:

一、基本含义

“天作孽,犹可违”

指自然灾害或天灾人祸虽令人痛苦,但尚可通过努力规避或避免。例如,通过防灾措施减少灾害损失,或通过外交手段化解国际危机。

“自作孽,不可活”

强调个人因自身过错或恶行招致的灾难,无法逃避责任与后果。如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道德败坏终将自食恶果。

二、出处与背景

文献依据:

该句出自《尚书·太甲》,原文为“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是古代帝王劝诫臣民要顺应天时、顺应地利、顺应人和的治国理念。

思想内核:融合了“天人合一”思想,既承认自然规律的不可抗力,又强调人应通过修德行善来规避灾祸,体现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追求。

三、现实意义

个人层面

用于警示人们要自律自省,避免因贪欲、懒惰等恶习招致灾难。如职场中因疏忽导致事故,虽可补救,但后果仍需承担。

社会层面

倡导共同承担责任,个人行为会直接影响社会福祉。例如环保问题需每个人参与,否则自食污染之苦。

四、相关辨析

常见误区:

部分人误将“天作孽”理解为“天意注定的灾难”,而忽略人可通过努力改变现状。实际应为“天可违”(可避免)与“自作孽”(不可避免)的对比。

现代应用:在教育中常被引用以培养责任感,在社会治理中则强调预防与惩戒并重。

综上,这句俗语通过对比“天灾”与“人祸”,传递了“顺应自然与自我约束并重”的哲学思想,既是对个体行为的劝诫,也是对社会责任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