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给六书下的定义及所举的例字如下:
一、指事
定义:通过抽象符号表示意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例如“上”“下”“中”等字,通过简单的笔画变化直观表达空间关系。
例字:上(头部加一短横表示上方)、下(头部加一短横表示下方)、中(“土”字中间加一横表示中央)。
二、象形
定义:直接模仿自然物象创造,如“日”“月”“山”等,通过图形表现物体特征。
例字:日(圆形加一横表示太阳)、月(弯弯的月牙)、山(三座小山叠加)。
三、形声
定义:由形符(表义)和声符(表音)组成,如“江”“河”以“氵”(水)为形符,“工”“可”为声符。
例字:江(水+工)、河(水+可)、妈(女+马)。
四、会意
定义:通过组合多个字素表达新意义,如“休”(人+木,表示人靠在树下休息)。
例字:休(人+木)、明(日+月)、从(两个“人”表示跟随)。
五、转注
定义:用同义或近义字相互注释,如“考”和“老”都表示年长,通过字形变化体现意义关联。
例字:考(老+口)、老(考+口)、行(彳+亍,表示行走)。
六、假借
定义:借用已有字形表示本义不相关的词,如“令”本义为“古音的‘零’”,后借为“命令”。
例字:令(古音零→命令)、来(木+厶,本义为“木头”)。
补充说明
许慎的六书理论是汉字构造系统的奠基,将汉字分为表意、表音、表形三类,既包含独立造字法(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也包含用字法(转注、假借)。这一理论对后世文字学研究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