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团结十个一”的标准,综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各地的实践案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文化活动类
民族节庆活动:
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节庆活动,如壮欢节、彩调节等,通过歌舞、民俗等形式展现民族文化魅力。
主题公园与文化载体:
建设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公园或文化载体,如“同心文化载体”“民族主题公园”等。
书画刺绣作品:
创作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书画、刺绣作品,并通过展览、交流等形式传播。
二、教育与宣传类
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主题班会与故事讲述:
定期开展民族团结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讲述民族团结故事,培养青少年民族意识。
影视作品与歌曲:
创作或引进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影视作品、歌曲(如《壮欢》),并通过媒体广泛传播。
三、实体化建设类
特色村寨与示范村:
打造民族特色村寨或示范村,展示民族建筑、手工艺等文化元素。
传统技艺传承:
支持民族传统技艺(如刺绣、山歌)的传承与创新,建立技艺传承基地。
四、精神力量培育类
典型人物与事迹宣传:
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通过表彰、宣传其事迹,激励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建设。
社会氛围营造:
通过百村百戏、文化品牌活动,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日常文化娱乐生活,提升社会整体意识。
总结
“民族团结十个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文化活动、教育基地、实体建设等多维度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生活化,旨在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同地区可根据自身特色,选择适合的“十个一”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