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的结构助词主要有以下几种:
者
作用:用在名词或代词后面,表示“……的人(东西等)”。例如:“书者,心学也。”
例子:御者且羞与射者比。(《孟子·滕文公下》)
所
作用:用在动词前,表示名词含义。例如:“所恶者,吾亦恶之。”
例子:内腥,细者为验,大者为轩。(《礼记·内则》)
之
作用:
取消句子独立性:用在主谓之间,不翻译。例如:“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定语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可译为“的”。例如:“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宾语前置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例如:“宋何罪之有?”(《公输》)
例子:斯是陋室,惟吾德馨。(《陋室铭》)
其
作用:
第三人称代词:指代上文提到的某个人或物。例如:“其真无马邪?”(《马说》)
指示代词:表示“那”或“那些”。例如:“其人,吾父也。”
这些结构助词在文言文中起到了连接、修饰和明确句子成分的作用,是理解文言文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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