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古文中,作为补充音节不译的“之”字有以下几种用法:
代词
“之”可以代人、代物、代事,译为“他”(他们)、“它”(它们)、“这种”。
补足音节
“之”字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译,只起补充音节的作用。例如:
久之,目似瞑(《狼》)
便扶向路,处处志之(《桃花源记》)
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结构助词
“之”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如:
问所从来,具答之(《邹忌讽齐王纳谏》)
宾语前置的标志
“之”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例如:
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陈涉世家》)
动词
“之”字用作动词“去、往、到”。例如:
先主器之(《隆中对》)
总结:
“之”字在古汉语中主要作为代词、补足音节、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和动词使用。
当“之”字用在主谓之间时,通常不译,只起补充音节的作用,使句子更加流畅。
在其他情况下,“之”字根据需要翻译为“他”、“它”、“这种”等词,或者根据上下文省略不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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