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在写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审批意见时,通常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格式:
标题 :明确标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正文
开头:
简述审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审查过程,例如:“经X年X月X日党总支委员会审议,认为XXX同志表现突出,入党手续完备,已经具备入党条件。”
主体:
同意转正:
如果同意按期转正,应注明“按期”两字,并明确党龄的起算日。例如:“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龄从X年X月X日起算。”
如果同意转正但因某种原因不能作为按期转正,应写明从何时转为正式党员。例如:“同意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转为正式党员。”
延长预备期:
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和起止日期。例如:“同意将XXX同志的预备期延长X个月,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不同意转正:
简要说明不同意转正的理由。例如:“经党委会讨论,认为XXX同志尚需进一步考察,决定延长其预备期X个月。”
结尾
签名或盖章:由党总支书记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审批日期。例如:“党总支(盖章) 总支部书记签名:XXX X年X月X日。”
附件: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应一并附上。
示例
总支部审查意见
经X年X月X日党总支委员会审议,认为XXX同志表现突出,入党手续完备,已经具备入党条件。党总支X名委员,全部出席会议,一致同意接收XXX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总支部名称(盖章)
总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X年X月X日
注意事项
审批意见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性化撰写,确保内容准确、清晰。
审批日期应填写实际审批的日期。
签名或盖章应使用党总支的正式印章和负责人的亲笔签名。
通过以上步骤和格式,党总支可以规范地撰写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