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补录的录取规则如下:
专业录取名额:
每个专业对应一个招生人数和对口补录的名额,按照专业名单顺序逐个进行录取。
一志愿考生优先:
对于参加过一志愿的考生,若其该专业录取未满,则优先录取;若仍有空缺,则有资格参加对口补录。
重新填报志愿:
参加对口补录的考生需要重新填写志愿,并在志愿表上填写清楚所报专业名称、代号、院校名称和代号,并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志愿。
成绩排名录取:
录取按照高考考生总分或者专业单科的成绩排名,根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专业能力测试:
对口补录不安排复试,采取电子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剩余名额调剂:
如果该专业未达到预定招生人数,对口补录名额可以依次录取其他没有被录取的艺术、体育、文史、理工类各专业招生计划中的考生。
录取结果查询:
录取结果只能通过高校招生网站查询,考生需密切关注,确保错过录取机会。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对口补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给予未被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修改,并密切关注高校招生网站以获取最新的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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