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直播带货需要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平台责任和消费者意识四个层面入手,形成协同治理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制定专项规范
我国已出台《网络交易合规经营自律公约》《直播带货合规指引》等文件,明确直播带货各参与主体的合规要求,包括商品信息核验、广告宣传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完善监管机制
七部门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的综合监管格局。例如,北京推动京浙沪三地市场监管协同,试点电商平台合规评价。
二、强化行业自律与主体责任
平台自律机制
直播平台需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对直播内容进行实时监控,禁止虚假宣传、删除不利评价等行为。同时,建立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对问题产品及时处理。
企业自我规范
企业需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内部质量管控制度,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检查。
三、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维权渠道
平台需设立“绿色通道”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例如,浙江要求平台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回应处理。
增强消费者辨别能力
通过开展“防套路手册”宣传、普及虚假宣传识别方法,提高消费者对直播内容的甄别能力。
四、技术手段与监管创新
智慧化监管系统
构建直播带货、互联网广告、网络交易一体化监测平台,实现智能识别与人工审核结合,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跨区域协同监管
通过建立跨省联合监管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提升监管效率。例如,北京联合京浙沪平台企业签署自律公约,推进合规评价。
五、典型案例与法律保障
完善虚假宣传认定标准
通过司法案例(如四川首例直播带货虚假广告案)统一定罪量刑标准,为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提供参考。
强化法律威慑力
对直播带货中的欺诈行为依法严查,加大罚款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通过以上措施,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平台负责、消费者参与的多维监管体系,推动网络直播带货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