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护理副高级职称评审规定如下:
一、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
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护理学或相关学科。
执业资格与工作年限
- 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其中2年以上为护理管理工作经验。
- 若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如博士需中级职称满2年,硕士需满8年等)。
二、专业能力要求
临床技能与科研能力
- 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具备独立开展科研项目、论文撰写及学术交流能力。
- 需提供近3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
业绩与贡献
- 在护理管理、教育培训、护理质量改进等方面有显著成绩,或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贡献。
三、申报材料要求
基础材料
- 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聘任书、护士执业执照等。
- 近3年完成的工作量证明及继续教育记录。
业绩支撑材料
- 科研项目立项及结题报告、发明专利证书、学术会议参与证明等。
- 带教下一级护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 男性满58岁、女性满53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免考,成绩供评审参考。
评审范围
- 适用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但公务员、退休人员及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特定群体除外。
职称评审流程
- 需通过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合格后结合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审,采用淘汰制。
以上条件综合自各地卫生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