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是一种 基层民主决策程序,用于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它由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并包括一系列步骤和原则,以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四议
党支部提议
由村党支部书记或相关负责人提出需要决策的事项。
村“两委”会议商议
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简称“两委”)共同讨论和商议提议内容。
党员大会审议
召开党员大会,让党员对议题进行审议和讨论。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最终由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和决议。
两公开
决议公开
将决策结果向全体村民或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
实施结果公开
在决策实施后,公开实施过程和最终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实行“四议两公开”。
目的
通过这一程序,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和归属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防止决策过程中的腐败和不公,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实施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推动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升了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这一程序不仅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还增强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信任和支持,是基层民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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