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填写需根据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的表现综合评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评价维度与等级划分
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 采用 优秀、合格、待改进
三个等级评价,侧重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集体观念等。
学业水平
根据学科成绩和学业表现,分为 A、B、C、D四个等级,反映学习能力、知识掌握情况等。
身心健康
通过体质健康测试、查体报告等材料评价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
艺术素养
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等特长或兴趣爱好,通常以等级或具体成果呈现。
社会实践
依据参与社会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项目等表现评价。
二、等级评定方式
自评与互评: 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同学在班主任指导下互评,侧重行为表现与团队协作能力。 教师评价
家长参与:部分评价环节需家长提供学生在家表现、社会实践等补充材料。
比例划分:各维度按评价人数比例划分等级,例如A等级占20%、B等级15%、C等级25%、D等级40%。
三、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需提供真实的学习记录、获奖证书、活动证明等材料。
避免空评:
建议学生选择至少2项突出表现(如学业优秀+社会实践+艺术特长)。
等级要求:
部分高校(如重点高中)对等级有明确要求,例如:
- 报考普通高中需五维均为D等级以上;
- 前10所高中要求思想品德为B等级以上。
四、填写规范
按学校统一模板规范填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避免重复填写内容,如自评与互评部分需区分。
五、申诉机制
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将组织调查后作出调整。
以上内容综合了不同地区评价方案的核心要点,具体填写要求以学校发布的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