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干部是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包括以下岗位(不同学校可能根据规模和类型有所差异):
一、核心行政领导
校长 学校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对外代表学校。
党委书记/党组/党支部书记
负责学校党组织的全面工作,主持党组织会议和党员活动。
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
副校长
协助校长处理日常事务,可能分管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领域。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的日常事务。
行政主任类
包括教务主任(主管教学)、总务主任(负责财务和后勤)、办公室主任(行政事务)等。
三、其他重要岗位
工会主席
负责学校工会日常工作,维护教职工权益。
纪委书记
负责学校纪律监察工作,通常在规模较大的学校设置。
校长助理
协助校长处理行政事务,级别低于副校长。
四、其他可能岗位
组织部长: 负责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宣传部长
基建科长: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五、说明
规模差异:城市重点学校可能设置更多专项职能科室(如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等),乡镇中小学可能简化设置(如不设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职务性质:校级干部分为行政职务(如校长、副校长)和党内职务(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两者在职责上有所区分。
以上岗位需注意,不同学校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置,例如研究生院院长、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等专业领域岗位仅出现在部分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