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一年级的孩子 需要年满六周岁。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也介绍,广东省仍沿用以往的政策,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因此,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实际操作层面,2010年广东的一年级学生都需要在当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才能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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