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出台市场经营结算时可以“四舍五入”的相关规定,因此,“四舍五入”的结算方式只能算是一种不成文的“行规”。按价格政策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均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与消费者进行结算,出现“分”钱的时候也应该如此。市场监管部门强调,所谓的“行规”不应当作为结算方式的强制性规定。
此外,有规定明确指出,成交结算后,实际折价、减价幅度与标示幅度不完全一致,但符合舍零取整等交易习惯的,不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因此,从国家法规的角度来看, “四舍五入”并没有被明确规定为强制性的结算方式。商家在实际操作中虽然可能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但这应当被视为一种商业习惯而非法律规定。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实际金额进行结算,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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