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本上,丈夫与户主的关系通常填写为“配偶”或“丈夫”。具体填写哪个称谓,取决于丈夫是否是户主,以及他们是否已经正式结婚。
一般情况下
如果丈夫是户主,那么他与自己的关系就是“户主”。
如果丈夫不是户主,但已经与户主结婚,那么他与户主的关系应填写为“配偶”或“丈夫”。
特殊情况
如果丈夫在结婚后迁户口到户主处,且当地户籍管理有特殊规定,可以填写“女婿”或“子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时,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综上所述,丈夫在户口本上与户主的关系一般填写为“配偶”或“丈夫”,具体称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户籍管理规定选择。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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