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三派分别是 法治派、术治派和势治派。
法治派:
以商鞅为代表,强调绝对的法治,重视法律与规章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凡事依法而行。法治派的政略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法治派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以吏为师”,同时强调法律的普遍性,轻罪重罚,强化法律意识,不赦不宥,主张凡是有罪者皆应受罚,鼓励告奸,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特权。
术治派:
以申不害为代表,强调统治者必须以帝王之术来控制手下以达到巩固自己权威的目的。“术”是指控制观察人际关系及察言观色,控制操作上下级关系的手法,手腕,也即是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是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术治派提出最高统治者必须用术,君主应以“独视”、“独听”、“独断”的手段来实行统治。术治派认为,“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君主个人的言论和主张可以决定国家的兴亡。
势治派:
以慎到为代表,丰富强化了管仲“势”的概念,所谓势即是威权。慎到强调加强统治者的权力,主张君主可以“握法处势”,“无为而治天下”,打击典型来震慑朝野。势治派的思想在韩非子的著作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融合和发展,韩非子是集三派为一体,并融合朴素唯物主义,主张加强皇权、厉行赏罚、奖励耕战等,成为了封建社会统治阶层治国思想理论根基。
这三大派别虽然都以法治为思想基础,但侧重点不同,分别强调法治的绝对性、控制术和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