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是十种不准离婚的情形:
一、女方特殊保护期
怀孕、分娩期间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现役军人婚姻限制
军人配偶需同意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等)的除外。
三、夫妻感情未破裂
未达到离婚标准
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离婚前提,若双方仅因生活琐事矛盾,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
四、其他特殊情形
精神病患者/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方为精神病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另一方提出离婚需通过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处理。
被胁迫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可请求撤销婚姻,而非直接离婚。
重大疾病隐瞒
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提出离婚需证明疾病对婚姻有重大影响。
假离婚
为逃避债务或牟取私利而假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分居未满法定年限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需再起诉。
军人配偶无过错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若军人无重大过错,法院需征得同意。
判决不准离婚后6个月内再起诉
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案件,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总结
以上情形均基于《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旨在保护弱势方权益、维护家庭稳定。若涉及具体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