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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八到九章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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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第八章至第九章的摘抄如下:

第八章 礼治秩序

前章回顾

章节导读

《乡土中国》第八章名为“礼治秩序”,它深入浅出地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内在逻辑和结构。阅读时可以从“礼”的概念、礼治秩序的形成、特点以及现代社会的启示四个方面入手,品味这一章的精髓。

礼治秩序的形成

乡土中国的礼治秩序源于传统农业社会的特性。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中,人们生活在相对封闭、稳定的环境中,彼此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人们遵循礼的规范,通过礼的教化和传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礼治秩序。

礼治秩序的特点

礼治秩序具有以下特点:

建立在道德伦理基础上:

强调个人对于家庭、家族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具有普遍性:适用于乡土中国各个层面,从家族内的婆媳关系,到家族间的互助合作,无一不受礼治秩序的影响。

动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

第九章 无讼

前章回顾

章节导读

本文是《乡土中国》的第九章。在本文中,作者提出乡土社会具有“无讼”的现象特点并论述了其内在的原因。作者首先通过对比乡土社会和现代都市社会中对待“律师”“诉讼”等截然不同的态度,指出乡土社会排斥“律师”和“诉讼”,而都市社会却重视“律师”和“诉讼”;然后作者通过引用前面篇章已经论说过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人们的礼法出自内心,礼法的教化就足以维护乡土社会的秩序,从而证明了理想情况下,乡土社会无需外在的“诉讼”,在这一部分论述中,作者还采用比喻论证和举例论证的方式,通过用足球赛来比喻,举自己切身调解的例子等证明了礼法教化让乡土社会无需“诉讼”;再接着作者在论述都市社会的特点,表明都市社会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是一个讲究个人权利的社会,所以必须需要法律和“诉讼”,与乡土社会形成鲜明对比;最后作者补充中国社会是由乡土社会向都市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故“诉讼”和法律观念产生了“水土不服”的尴尬现象,并就此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原文解析

第一部分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做刀笔吏的在这种社会里是没有地位的。【刀笔吏,指古代管理案牍文件的官吏,亦可指讼师,近似于今天的律师。】

这些摘抄涵盖了《乡土中国》第八章和第九章的核心内容,包括礼治秩序的形成、特点以及无讼现象的内在原因和对比分析。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