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中优秀、合格、不合格的比例要求,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优秀党员比例
比例限制 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
特殊说明
- 预备党员不参与等级评定,但可参与评议。
二、合格党员比例
无明确限制
合格党员是评定的基础等级,未对具体比例作出限制。
三、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党员
基本合格
- 需指出问题差距并帮助改进,无明确比例限制。
不合格
- 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需按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同样无比例限制。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评定依据: 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参加主题教育的积极性、组织纪律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定。 结果运用
以上比例要求主要依据中组部文件及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执行,具体比例可结合支部党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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