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操作规则,部分内容是可以补填的,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可补填内容
学业水平与体质健康数据
学业成绩(含省统考科目和校本课程成绩)可通过系统直接导入,无需重复录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分数需补充完整。
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维度
若存在未完成的评价记录(如党团活动次数不足),可通过系统补充。例如,某维度计划录入10次,但实际仅完成6次,只需补录4次。
二、注意事项
必填项与选填项
需注意评价内容右侧是否有红色“*”号标识,有则必须完成;佐证材料等非必填项可选择性补充。
时间限制
补填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部分流程(如审核、公示)不可逆。
数据真实性
补充内容需与档案中的其他材料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性。
三、操作建议
进入系统后,优先检查“学业水平”和“体质健康”板块,完成基础数据录入;
对于“思想品德”等可增量补充的维度,按实际完成次数补录差额部分;
补填完成后需提交审核,通过后进入公示期,期间不可修改。
建议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避免因信息变动影响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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