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奖惩情况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如实填写 :确保所填写的奖励和处分信息真实、准确,不夸大也不隐瞒。详细列出
奖励方面:
包括获得的各类奖项或荣誉,如学业、科研、社会工作、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具体填写奖项名称、颁发单位、获奖时间等详细信息。
处分方面:如实填写在校期间受到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如果没有受到处分,应明确注明“无”。
排序 :按照时间顺序列出奖励和处分,近期的奖励放在前面,以体现个人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成长历程。注意细节
奖励:
可以包括学校三好学生次数、国家级、省市级表彰、见义勇为、奖学金、助学金、发明专利、参加国际竞赛获奖等。
处分:严重处分如记过以上、行政拘留、参加违法组织、极端宗教组织等应详细列出,轻微处分如警告可以不写或简写。
诚信原则 :奖惩情况能体现个人在校表现,如实填写是展示诚信品质的重要方式。隐瞒处分一旦被发现会影响个人信誉。自我鉴定:
在自我鉴定中,可以简要提及获得的奖励和处分,并总结个人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建议
如果没有获得任何奖励或处分,可以直接填写“无”或空出这一项,避免填写虚假信息。
如果获得了奖励,应详细列出所有奖项,并注明颁发单位和获奖时间,以体现个人在校期间的成就和荣誉。
如果受到处分,应如实填写处分类型和原因,并说明处分期间的表现和改正情况,以展示个人的反思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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