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原因如下:
普遍性: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前提,意味着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和现象都包含着矛盾。
对立统一:
矛盾是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对立属性是斗争性,统一属性是同一性,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斗争,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动力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事物的发展变化是由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所驱动的,矛盾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从而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特殊性:
矛盾具有特殊性,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也有不同的表现。这种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综上所述,矛盾的观点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是因为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并且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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