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以下五部分构成:
思想道德素质分:
占总成绩的20%。
学科专业素质分:
占总成绩的60%。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
占总成绩的10%。
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
占总成绩的10%。
附加分:
具体分值未明确,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建议学生在了解综合测评的具体细则后,认真准备并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以争取在各个方面都能取得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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