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黛丽·赫本一生共有 四任丈夫,分别是:
詹姆斯·汉森:
赫本21岁时与其相恋,原计划在《金粉世界》巡演结束后结婚,但因演艺事业发展及赫本母亲反对,最终解除婚约。
梅尔·费勒:
1953年8月20日,奥黛丽·赫本与梅尔·费勒在瑞士卢采恩湖畔的一个小教堂举行婚礼,1967年9月1日离婚。梅尔·费勒比赫本大12岁,是一名三四线演员,有过三段婚史和几个孩子。
安德烈·多蒂:
1969年1月18日,赫本和安德烈·多蒂在意大利举行婚礼,1981年离婚。安德烈·多蒂是个出色的精神病学者和医生,风趣诙谐,很懂女人心思,但用情不专。
罗伯特·沃德斯:
赫本与罗伯特·沃德斯相识于1980年冬,他们彼此性格默契合拍,在一起十余年一直很恩爱,但并没有结婚。
建议:
奥黛丽·赫本的婚姻生活充满了波折和不幸,她选择伴侣时可能过于看重情感需求,而忽视了婚姻中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她的故事提醒我们,在选择伴侣时,除了爱情,还应考虑对方的品质、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以确保婚姻的幸福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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