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议事会的成员组成因地区和具体制度而异,但通常包含以下几类主体:
一、核心成员构成
居民代表 通过公开选举或推选产生,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和诉求,是社区议事会的基础组成部分。
社区党组织成员
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负责人通常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议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社区居委会成员
居委会副主任、主任等管理人员参与议事,协助组织会议和执行决议。
二、扩展成员类型
驻区单位代表
包括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等驻社区单位的负责人,提供专业意见和资源支持。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通过推荐或选举产生,参与社区重大事务的协商和决策。
社区社会组织代表
如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民间组织等,代表特定群体的利益。
网格功能型党支部代表
负责具体楼栋或区域的党群工作,参与相关事务的讨论。
三、组成原则与程序
产生方式: 部分成员通过选举产生(如居民代表、党代表),部分由社区组织推荐或指定。 人数要求
职责定位:明确分工,如主持人、记录人、投票统计等,确保议事规范。
四、权威参考案例
天竺山社区:由居民代表、共建单位等组成,重大事项需经民主议事会议表决通过。
长丰县峰宁社区:采用“三级议事、六步议事法”,成员包括两代表一委员、楼栋长、居民律师等。
以上成员构成需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确定,关键职责是实现居民自治与多元主体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