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必须要求施工方签字和盖章,具体要求如下:
一、签字盖章的必要性
法律效力基础 工程结算书是施工方与建设方确认工程价款的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盖章是确认结算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基本要求。若施工方拒绝签字盖章,结算书将无法生效。
合同履行的证明
签字盖章行为本身构成对合同条款的履行,表明施工方认可工程量、单价及总金额,是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二、具体签字盖章要求
必备印章
- 施工方公章: 确认结算文件主体资格。 - 造价员专用章
- 建设方公章:代表发包单位对结算金额的最终确认。
- 审核人员名章(如第三方审核):需加盖审计机构或内部审核人员的印章。
签字人资质 - 工程造价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施工方代表应与授权委托书一致。
三、特殊情形说明
授权委托书:
若施工方指定工地代表签订结算单,需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且代表行为需符合合同约定。
争议解决条款:部分合同可能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影响签字盖章的效力。
四、法律依据与风险提示
《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结算书作为合同履行的凭证,双方均需依法确认。
风险提示:未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导致工程款无法追讨。建议施工方在签订前仔细审核合同条款,避免因疏漏引发纠纷。
综上,工程结算必须同时满足施工方签字和盖章,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