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具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准备必要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如果有遗失,需要提供遗失证明或档案材料缺失证明。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适用)。
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通常为2寸)。
前往指定机构
前往市考办或省级考试机构(如自考办)办理。
如果是在校学生,可能需要先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登记表空表。
填写并签字
拿到空表后,根据毕业时的情况如实填写内容。
填写完毕后,找原辅导员签字写评语。
如果原辅导员已退休或不在校,可能需要联系辅导员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签字。
接着找学院领导写意见并盖章。
最后找学校领导写意见并盖章。
提交材料并审核
将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市级考试机构或省级考试机构。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考试机构会出具《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注意事项
办理过程中要保持材料齐全,按照规定的顺序提交。
有些学校可能需要先用印申请,走用印申请的手续后才能盖章。
不能越级办理,必须按照辅导员——院系——学校的顺序进行。
后续步骤
将出具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交给人才市场或其他需要该证明的机构。
人才市场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归档、录入、入库等后续环节。
请根据你所在地区和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步骤进行操作。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指导,建议联系当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