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廉洁从教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不违规进行有偿补习:
教师不应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习,以保持教育的公平性和纯洁性。
不违规推荐和购买教辅资料:
教师不应违规向学生推荐和购买教辅资料,并从中获取回扣,以避免利益冲突。
不违规校外兼职取酬:
教师不应在校外兼职取酬,以免影响其在学校的本职工作。
不违规接受家长礼金和礼品:
教师不应接受家长的礼金和礼品,以保持廉洁的形象。
坚持高尚情操:
教师应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持高尚的道德品质。
发挥奉献精神:
教师应终身从事教育事业,付出毕生的精力,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教师应淡泊名利,洁身自好,抵制社会不良的拜金主义和其他不良风气。
不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师不应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始终以学生的利益为重。
不贪学生及家长的钱物:
教师不应贪占学生及其家长的钱物,保持清廉的形象。
不贪占公共和他人的钱物:
教师不应贪占公共和他人的钱物,避免任何形式的贪污和受贿行为。
不沾染社会上的贪、贿、欲等恶习:
教师应保持清廉纯洁的道德品行,不沾染社会上的贪、赌、欲等恶习。
不能抱怨自己的薪酬:
教师应正确对待自己的薪酬,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教师廉洁从教的基本要求,旨在确保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保持公正、清廉和奉献的精神,树立良好的师德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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