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籍恢复的最新规定如下:
停止党籍2年后无法联系
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恢复党籍的条件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
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恢复党籍的程序
停止党籍的党员申请恢复党籍,需持以下材料向党支部提出恢复党籍的申请:
本人手写一份失联期间的思想汇报,内容包括对失联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总结。
其他相关规定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建议:
党员在面临党籍恢复问题时,应及时与原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联系,了解具体的恢复程序和所需材料。
由于各地党支部恢复党籍的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党组织,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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