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员自我评价中的奖惩情况填写,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规范格式进行客观、真实地记录。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填写内容结构
奖励情况
- 列举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或奖励,如“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 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项(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建议务必填写。
惩罚情况
- 如实记录受到的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需注明时间、地点、原因及处分等级。
- 若未受处分,可填写“无”。
其他说明
- 可补充与奖惩无关的荣誉或经历,如竞赛获奖、社会实践经历等。
二、注意事项
真实性原则
- 奖惩内容需与团组织或学校记录一致,避免夸大或缩小事实。
格式规范
- 使用表格形式,包含姓名、时间、奖惩类型、原因及处理结果等字段,便于查阅。
特殊说明
- 若曾受处分但已撤销,可注明“处分已撤销”。
- 无奖惩记录时,建议填写“无”或“无特殊奖惩记录”。
三、示例参考
| 姓名 | 时间 | 奖惩类型 | 原因 | 处理结果 |
|------|------------|----------|--------------------|----------------|
| 张三 | 2020年10月 | 奖励 | 志愿者活动表现优秀 | 颁发荣誉证书 |
| 李四 | 2019年6月 | 惩罚 | 团队活动违反规定 | 取消下一次活动资格 |
| 王五 | 2021年5月 | 无 | 无特殊奖惩记录 | 无 |
通过规范填写,既能体现自我约束意识,也有助于团组织全面了解个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