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组织生活会中未参会的党员,评议程序如下:
会前准备
对于因病、因事请假等未到会党员,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准备相关材料,并在会上由其他同志代读其书面检视材料。
会议程序
在组织生活会上,未到会党员的材料由主持人说明情况后代读。
其他党员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
党支部进行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注意讲评对象要包含未到会党员。
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点评。
进行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被测评对象要包含未到会党员。
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应结合党员的表现和贡献进行综合评估,不能简单地将缺席次数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标准。
对于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会后资料
未到会党员需要填写党员年度评议表,并如实记录请假事由和提交的书面检视材料。
建议:
建议未参会的党员在会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并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自我检讨。
党组织应加强对未参会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其今后能够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应按照党章规定进行处理,以维护党组织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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