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惩戒的相关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父母或监护人的责任
不得使用“棍棒教育”。
不得让孩子辍学。
在离婚时应听取孩子的意见。
学校和教师的责任
老师不得辱骂和体罚学生。
学校发生欺凌事件不可以隐瞒处理。
社会责任
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烟酒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
未成年学生不得带手机进入课堂。
隐私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包括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等。
法律责任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些条款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戒对未成年人造成身心伤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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