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认为的矛盾是指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这种矛盾关系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具体来说,矛盾具有以下特点:
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特殊性:
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解决矛盾的方法。
对立统一:
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因此,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不仅仅是逻辑上的不一致,而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内在的对立统一关系。这种关系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矛盾的运动和解决,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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